環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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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廣東東鴻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先生
電話:18576851991
傳真:0769-28636041
網址:www.sinlo.com.cn
郵箱:1218061775@qq.com
地址:東莞市虎門鎮莞太路271號1棟
編者按
2022年1月1日起,《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正式實施,明確提出“違法者主動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同年4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結合《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制定《東莞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違法企業符合相應條件,并在東莞主流媒體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就能減少罰金。
本公眾號將持續對在媒體作出道歉承諾的環境違法企業進行公開展示,敬請廣大市民共同監督,并請各企業引以為鑒。
東莞市厚街福滿億鞋材加工店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1日,我公司在東莞市厚街鎮莞太路118號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部分廢氣未處理排放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工廠處于半停工狀態。盡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對所有的管道進行封閉,對管理人員以及所有的員工進行訓誡,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東莞市厚街福滿億鞋材加工店
法定代表人:萬傳祥
承諾時間:2023年9月20日
汪春霞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10日,我本人在東莞市厚街鎮下汴富民路26號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甩干、研磨、浸泡等工序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上游工廠由于資金鏈斷裂未能及時供貨給我司,一時之間未能找到合適的供貨商,在這蕭條的經濟條件下為了能跟客戶兌現承諾只能自供自給準時交貨。盡管事后我本人全力整改,已把甩干、研磨、浸泡等工序全部撤除,但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本人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企業。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簽字:汪春霞
承諾時間:2023年10月13日
東莞市啟冠五金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10日,我公司在東莞市厚街鎮下汴富民路26號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甩干、研磨、浸泡等工序未驗先投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上游工廠由于資金鏈斷裂未能及時供貨給我司,一時之間未能找到合適的供貨商,在這蕭條的經濟條件下為了能跟客戶兌現承諾只能自供自給準時交貨。盡管事后我司全力整改,已把甩干、研磨、浸泡等工序全部撤除,但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簽字:方美云
東莞市啟冠五金有限公司
承諾時間:2023年10月13日
東莞市玖明包裝制品有限公司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守法聲明書
2023年8月21日,我公司在東莞市企石鎮新南金湖一路8號101室從事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熱熔擠出工序正在生產,未按規定使用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和未按環評批復要求設置在密閉車間內,熱熔擠出工序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未運行,生產車間門窗敞開,熱熔擠出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通過敞開的車間門窗直接外排的違法行為。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相關地方環保法律法規,對環境造成了不良的影響。發生此違法行為的原因在于8月20日(周日) 車間放假休息,21日(周一)車間剛上班開機,未及時打開排風系統。盡管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也對該負責人進行了嚴重的處罰和教育,每天開機前務必打開排風系統,再三檢查,但我公司仍然深感愧疚,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內容均沒有異議,并誠懇接受和嚴格執行相關環境行政處罰決定。在此就我公司的違法行為向社會誠懇作出公開道歉,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嚴格遵守各項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法定義務,主動執行環境行政處罰決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制,高標準實行規范化環境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三、履行生態環境社會責任,在守法達標基礎上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做保護環境的良心當事人。
以上承諾請全社會公眾監督!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經營者簽字:曹曉平
東莞市玖明包裝制品有限公司
承諾時間:2023年10月7日

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39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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